行政执法支队通常属于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其具体的上级主管部门取决于其所在地区的行政架构和职能分工。
在中国,行政执法支队可能隶属于以下部门之一:
1. 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2.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3. 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矿产、林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4. 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5.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6.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市容环境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具体到哪个部门管理,需要根据该行政执法支队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这些支队在业务上接受所在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在人事和财政等方面可能由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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