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五有”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为了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每个村应当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1. 有办公场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拥有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便于开展工作和服务群众。
2. 有活动场所:村应设立文化活动中心、图书室等公共活动场所,为村民提供文化娱乐和学习的空间。
3. 有卫生室:村应设立卫生室或配备卫生员,为村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
4. 有道路:村应具备通村公路,并确保道路的畅通,方便村民出行。
5. 有网络:村应实现宽带网络覆盖,为村民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包括互联网接入、信息服务等。
通过实现村级“五有”,可以有效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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