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标准主要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标准:
1. 道路无障碍:
盲道:盲道应连续、平整,不得有高差和障碍物。
坡道:对于坡道,应设置轮椅坡道,坡度应适宜,一般不应超过1:12。
人行横道:人行横道应设置盲人信号按钮和盲道标志。
2. 公共建筑无障碍:
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或电梯,并确保电梯内外的水平高差小于15mm。
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包括低位洗手盆、坐便器、扶手等。
门:门扇应便于轮椅通行,宽度不小于800mm。
柜台:服务台应设置低位服务区,方便轮椅使用者。
3. 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
公交车: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如低地板、可折叠轮椅坡道等。
地铁:应设置无障碍电梯、盲道、盲文导向标志等。
4.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信息无障碍:应提供盲文、大字版、语音提示等无障碍服务。
信息交流无障碍:应提供手语翻译服务等。
5. 居住环境无障碍:
住宅: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浴室、厨房等。
室内环境:应确保室内空间足够宽敞,便于轮椅使用。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便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地方性标准。在实际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以确保无障碍环境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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