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劳动法对代通知金怎么规定的”的回答: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额外支付的一笔费用。
适用情形主要包括: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代通知金的标准通常为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仅支付代通知金了事,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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