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控制室人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化工控制室人员管理,确保化工生产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化工控制室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
1. 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所负责装置的生产工艺、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掌握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方法。
(4)负责控制室内的设备操作、工艺参数调整和设备维护保养。
(5)负责与现场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生产过程顺利进行。
(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权限
(1)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2)对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有权提出调整建议。
(3)对设备、仪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任职条件
1. 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化工生产实际操作经验。
2. 熟悉化工生产基本原理、工艺流程和设备操作。
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培训与考核
1. 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通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
3. 每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降职或培训。
六、奖惩
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3. 对在安全生产中勇于举报、制止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奖励。
七、附则
1.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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