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即事业单位编制,是指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和规定,事业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性质:
1. 全额拨款事业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指其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
2. 差额拨款事业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指其所需经费部分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部分由单位自筹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部分由国家财政承担,部分由单位自筹。
3. 自收自支事业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指其所需经费全部由单位自筹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全部由单位自筹。
4. 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编制: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编制是指将部分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与企业员工同等对待,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由单位自筹,与企业员工相同。
5. 事业单位特殊编制:特殊编制是指针对某些特殊领域、特殊岗位的事业单位编制。如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领域的特殊编制。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上述分类可能会发生变化。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区、各行业的事业单位编制性质可能会有所不同。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