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股东投资在会计科目中通常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这个科目用于记录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即股东对企业的初始投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当企业收到现金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2. 当企业收到非现金投资(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股本
这里的“实收资本”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则使用“股本”科目。
吸收股东投资在会计科目中通常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这个科目用于记录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即股东对企业的初始投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当企业收到现金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2. 当企业收到非现金投资(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股本
这里的“实收资本”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则使用“股本”科目。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