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是中国各级政府负责水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水资源管理:负责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雨水等。
2. 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如水库、堤坝、渠道、水闸等。
3. 防汛抗旱:负责制定和实施防汛抗旱的规划、方案和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农田水利: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提高农业灌溉水平。
5. 水环境治理:负责水环境的保护、治理和修复,保障水环境质量。
6. 水土保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7. 水利行业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等。
8. 水利科技与教育:负责水利科技的推广和应用,以及水利教育的发展。
9. 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水利事务,开展水利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水利厅是负责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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