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的人员数量要求通常由具体组织的规模、层级以及相关规定决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指导原则:
1.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参加人数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对于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适当分组召开。
2. 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通常是党总支委员和党支部委员。
3.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通常由党小组长组织,所有党小组成员都应参加。
4. 党委(党组)扩大会议:这类会议参会人员通常是党委(党组)委员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具体要求可能如下: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必须参加。
党小组会:原则上全体党员参加,人数较多的党小组可适当分组。
党委(党组)扩大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党委(党组)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具体人数要求还需参照各级党组织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果需要详细的规定,建议咨询所在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或查阅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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