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的各种押金通常会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这个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应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押金、保证金等。
具体操作如下:
1. 当企业收取押金时,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押金”科目。
2. 当企业退还押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押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押金的具体核算科目可能会因企业会计制度、行业规范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参照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收取的各种押金通常会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这个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应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押金、保证金等。
具体操作如下:
1. 当企业收取押金时,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押金”科目。
2. 当企业退还押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押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押金的具体核算科目可能会因企业会计制度、行业规范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参照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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