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内水源优先采用的生活用水,通常是指消防用水。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定,人防工程内的消防用水应优先采用以下水源:
1. 城市给水管网: 当城市给水管网能够满足人防工程消防用水需求时,应优先使用城市给水管网供水。
2. 消防水池: 当城市给水管网无法满足消防用水需求时,应设置消防水池,并确保消防水池的水量满足人防工程消防用水要求。
3. 雨水: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利用雨水作为消防用水,但需经过处理,确保水质符合消防用水标准。
4. 地下水: 在城市给水管网无法满足需求且雨水利用不适宜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地下水,但需经过处理,确保水质符合消防用水标准。
人防工程内水源的选用应优先考虑城市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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