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通常包括以下几门科目:
1. 文科生: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
2. 理科生: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总分通常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为150分。
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
因此,总分计算如下:
文科生总分 = 语文(150分)+ 数学(文科)(150分)+ 外语(150分)+ 文科综合(300分)= 750分。
理科生总分 = 语文(150分)+ 数学(理科)(150分)+ 外语(150分)+ 理科综合(300分)= 750分。
不同省份的高考科目设置和总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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