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是由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旨在提高在职人员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的一种教育形式。以下是一些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单位及其学时分配情况:
1.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负责制定全国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负责本地区继续教育的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
2. 行业主管部门:
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特点,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
省、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
3. 企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内部培训机构:根据企业自身发展和员工需求,开展内部继续教育。
行业协会:为行业内的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
学时分配方面,不同单位和不同行业对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
1. 教育行政部门:
教师继续教育:一般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36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要求,学时有所不同。
2. 行业主管部门:
不同行业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不同,一般在每年累计不少于40-60学时。
3. 企事业单位:
企业内部培训: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和员工岗位要求,学时分配有所不同。
继续教育的学时分配应根据不同单位、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的要求来确定。在参加继续教育时,请关注所在单位或行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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