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员会(教委)作为负责教育行政管理的机构,其内部职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主任:教委的最高行政领导,负责全面工作。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具体领域。
3. 办公室:
主任:负责日常行政事务。
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4. 基础教育处:
处长:负责基础教育方面的工作。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5.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处长: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方面的工作。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6. 高等教育处:
处长:负责高等教育方面的工作。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7. 师资培训处:
处长:负责师资培训方面的工作。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8. 财务处:
处长: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9. 审计处:
处长:负责审计工作。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10. 规划发展处:
处长:负责教育发展规划。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11. 政策法规处:
处长:负责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12. 纪检监察室:
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这些职位根据不同的教育委员会规模和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教育委员会还可能设有其他专业部门,如科研所、教育技术中心等,每个部门也会设有相应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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