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语中,格(Fall)是用来表示名词、代词或形容词在句子中的功能或与其它词的关系的语法范畴。德语有四个主要格,分别是:
1. 主格(Nominativ,简称N):主格用来表示句子的主语。例如:“Ich gehe in die Stadt”(我去城里),“Ich”是主语,使用主格。
2. 宾格(Akkusativ,简称A):宾格用来表示句子的直接宾语。例如:“Ich lese ein Buch”(我读一本书),“Buch”是直接宾语,使用宾格。
3. 与格(Dativ,简称D):与格用来表示句子的间接宾语或某些介词的宾语。例如:“Ich gebe dem Kind ein Buch”(我给那个孩子一本书),“Kind”是间接宾语,使用与格。
4. 属格(Genitiv,简称G):属格用来表示所有关系、部分关系或某些介词的宾语。例如:“Das Buch des Lehrers”(老师的书),“Lehrers”表示所有关系,使用属格。
至于三格,这通常是指德语中的一种简化说法,指的是主格、宾格和属格,因为这三个格在语法功能上最为重要。与格虽然也很重要,但不如主格、宾格和属格那么常见。
总结一下:
一格:主格(Nominativ)
四格:主格(Nominativ)、宾格(Akkusativ)、与格(Dativ)、属格(Genitiv)
三格:主格(Nominativ)、宾格(Akkusativ)、属格(Genit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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