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舍人是指明代官职体系中的一类官员,属于低级官职。这个职位主要设在一些中央和地方机构中,如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等,负责协助官员处理日常事务。
“舍人”这个名称在古代官制中较为常见,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含义。在明代,舍人通常分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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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六部舍人:在六部(吏、户、礼、兵、刑、工部)中,舍人负责协助尚书、侍郎等高级官员处理文书和日常事务。
2. 地方舍人:在地方机构中,舍人负责协助地方官员处理公文、接待宾客等事务。
明代舍人的品级不高,一般在从九品至从九品之间。这个职位虽然品级不高,但作为官员的起点,是许多人进入官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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