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是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简称,简称“特岗计划”。这是由我国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发起的一项旨在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师资力量的政策。
特岗计划主要是针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和素质不高的问题,通过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以补充和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特岗教师主要承担的是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学工作,同时也包括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
特岗教师的特点如下:
1. 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
2. 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当地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优先安排在原学校任教。
3. 工资待遇: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 职称评定: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职称评定政策。
5. 培训与进修:特岗教师在工作期间,将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进修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特岗计划实施以来,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有效缓解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和素质不高的问题,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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