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排序原则通常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下是具体步骤:
1. 分数优先:首先按照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一般会按照单科成绩(如语文、数学、外语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 遵循志愿: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排序。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考生的总分相同,那么填报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会优先被录取。
以下是具体的排序步骤:
第一步:将所有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步: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三步:在总分和单科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排序。
例如,假设有两个考生A和B,他们的总分都是650分,语文成绩都是120分,数学成绩都是130分,外语成绩都是120分。但是,A填报的志愿顺序是1、2、3,而B填报的志愿顺序是3、2、1。那么,在录取过程中,A会先于B被考虑。
不同省份或学校在平行志愿的排序规则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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