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应当一次性提出,不允许二次报价。投标文件一旦提交,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最终确认。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这里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常包括投标报价,因此,投标报价一旦确定,除非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修改报价的特定情况下,否则不允许进行二次报价。
如果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报价进行修改,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操作。否则,一旦投标报价确定后,擅自修改报价可能会被视为违反招标投标法,导致投标无效。
招投标法不允许二次报价,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前对报价进行充分思考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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