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授级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及工作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年限满5年;
具有硕士学位,工作年限满7年;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10年。
2. 学术成果: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参与编写、翻译、审校专业著作、教材、词典等,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参与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 教学水平: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能够承担本专业的高级课程教学任务;
指导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指导能力。
4. 社会服务与贡献:
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任务;
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5. 综合素质: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具体评审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专业领域有所调整,以下是一些具体要求:
1. 教授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成果、教学水平、社会服务与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2. 申请人在评审过程中,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学术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
3.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
4. 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评审条件请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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