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会计科目分类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大类:
1. 资产类科目: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如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款:如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贴现、贷款损失准备等。
投资: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
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其他资产:如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2. 负债类科目:
存款: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等。
借款:如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其他负债:如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实收资本:即股东投入的资本。
资本公积:如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等。
盈余公积:如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等。
未分配利润:即未分配给股东的利润。
4. 损益类科目:
营业收入:如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
营业成本:如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
营业外收入:如投资收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等。
营业外支出:如捐赠支出、罚款支出等。
所得税费用: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 成本费用类科目:
营业费用:如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等。
管理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
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
6.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类科目:
待摊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等。
预提费用:如预提的利息、预提的保险费等。
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对上述科目进行细化。例如,贷款科目可以按照贷款的种类、期限、风险等级等进行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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