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招标人未开标的招标能否终止的情况。以下针对这一常见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5个相关问题的解答,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问题一:招标人未开标的招标可以终止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未开标的招标是可以终止的。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说明终止招标的原因,并按照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问题二:招标人未开标前,可以更改招标文件吗?
招标人未开标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但必须确保修改内容不影响招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应当及时公告,并给予潜在投标人合理的响应时间。
问题三:招标人未开标前,可以更换招标代理机构吗?
招标人未开标前,可以更换招标代理机构。更换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告,并按照规定重新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问题四:招标人未开标前,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资料吗?
招标人未开标前,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资料。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如实提供。招标人不得在开标前增加新的要求,以免影响招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问题五:招标人未开标前,可以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吗?
招标人未开标前,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确保招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沟通,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确保所有投标人都能同等获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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