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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会计中,当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企业会根据所采用的会计方法(成本法或权益法)来记录相应的分录。以下是两种方法下常见的分录处理方式:
成本法下的现金股利分录处理
1. 借方:银行存款
摘要:记录收到的现金股利。
金额: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金额。
2. 贷方:投资收益
摘要:反映投资收益的减少。
金额: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金额。
在成本法下,企业仅将投资作为一项资产记录,并不确认投资收益,除非投资被出售。因此,当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企业将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金额作为投资收益的减少处理。
权益法下的现金股利分录处理
1. 借方:应收股利
摘要:记录应得的现金股利。
金额: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得股利金额。
2. 贷方: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摘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金额: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得股利金额。
在权益法下,企业将投资视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当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企业先确认应收股利,然后在收到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从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通过以上分录处理,企业能够准确反映其投资收益和投资价值的变动,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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