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非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3)具有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报考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
(4)在注册有效期内,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
(5)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3年。
(6)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3年。
(7)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3年。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1年。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考条件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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