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具体数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规定而定。
以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例,一级资质企业需要配备以下数量的注册建造师:
1. 施工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2. 项目经理:至少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3. 项目副经理:至少1名二级注册建造师。
4. 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
5. 项目质量负责人:至少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
6. 项目安全负责人:至少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
以上只是基本要求,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项目需求,增加注册建造师的数量。不同类型的资质要求配备的注册建造师数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相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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