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集志愿录取原则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1. 志愿优先原则:在征集志愿阶段,首先考虑的是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即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2. 分数优先原则:在考生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或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4. 不服从专业调剂原则:如果考生在征集志愿时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在录取时,如果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满额,考生将不被录取。
5. 招生计划原则: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会根据自身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进行录取。
6. 政策照顾原则:对于具有特殊政策的考生(如少数民族预科班、体育特长生等),会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具体的录取原则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和院校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仔细阅读当年的招生简章和通知,了解最新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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