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功能和目的不同:
1. 功能目的:
给水处理构筑物:其主要功能是去除原水中的悬浮物、有机物、细菌、病毒等杂质,将原水处理成符合生活、工业等用水标准的水。目的是为了保障供水的卫生和安全。
污水处理构筑物:其主要功能是收集、处理和排放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悬浮物、氮、磷等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保护环境。
2. 处理流程:
给水处理:一般包括取水、沉淀、过滤、消毒等环节。
污水处理:一般包括预处理、主处理、深度处理和污泥处理等环节。
3. 构筑物类型:
给水处理构筑物:如取水泵房、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消毒池等。
污水处理构筑物:如格栅井、沉砂池、初沉池、曝气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消化池、脱水机房等。
4. 水质要求:
给水处理:要求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生活饮用水标准。
污水处理:要求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给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水处理构筑物在功能、处理流程、构筑物类型和水质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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