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管理的活动。其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查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堆乱放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监督和管理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2. 城市规划管理:
查处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
监督和管理城市建筑物的外观、广告牌等。
3. 城市交通管理:
查处乱停乱放、违章行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监督和管理公共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
4. 城市绿化管理:
查处破坏城市绿化、擅自砍伐树木等行为。
监督和管理城市绿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5. 城市排水管理:
查处违法排放污水、破坏排水设施等行为。
监督和管理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6. 环境保护管理:
查处违法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监督和管理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保护。
7. 工商行政管理:
查处无照经营、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监督和管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8. 物业管理:
查处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如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损害业主权益等。
监督和管理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标准。
9. 其他城市管理事项:
查处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噪音扰民、犬只管理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城市管理的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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