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公开招标:这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是指采购人通过公开程序,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2. 竞争性谈判:这是指采购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谈判,通过谈判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3. 邀请招标:这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邀请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4. 单一来源采购:这是指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采购人直接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一种采购方式。
5. 询价采购:这是指采购人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根据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选择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6. 拍卖:这是指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由供应商竞买,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7. 直达采购:这是指采购人直接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一种采购方式。
其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为它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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