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拟录用公示结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录用。公示是录用程序中的一个环节,目的是让社会公众对拟录用人员的信息进行监督,确保录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示结束后,如果拟录用人员没有在公示期间收到任何异议或者异议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其录用,那么拟录用人员通常会被正式录用。但是,也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公示期间收到有效异议,经调查核实后,拟录用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能会取消录用资格。
2. 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如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等)无法履行录用手续,可能会取消录用资格。
3. 在公示结束后,因政策调整、岗位需求变化等原因,拟录用人员可能会被取消录用资格。
因此,虽然公示结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最终是否被录用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后续流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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