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和巡察都是监督和检查活动,但它们在目的、主体、对象和方式上有所不同:
1. 目的:
考察:通常是为了了解某个人或单位的工作情况、业绩、作风等,目的是为了选拔、任用或评价。
巡察:主要是为了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党的纪律建设。
2. 主体:
考察: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上级单位进行。
巡察:由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派出机构进行。
3. 对象:
考察:对象通常是个体,如干部、职工等。
巡察:对象通常是党组织、单位或者某个领域的整体工作。
4. 方式:
考察:通常通过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巡察:除了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外,还会进行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
5. 结果运用:
考察:结果用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
巡察:发现问题后,会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考察更侧重于对个人或单位的评价和选拔,而巡察则更侧重于对党组织和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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