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通常指的是我国自2001年开始实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目标: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基础和基本素质。
2. 课程结构:
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
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3. 课程标准:提出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实现课程内容的多样化,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4. 教学过程:
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注重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 教材开发:鼓励学校和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材的再创造。
6. 课程评价: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7. 教师教育:强调教师是课程改革的关键,要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8. 课程管理: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这一改革旨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国民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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