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的灯光使用规则如下:
1. 起步前:
在起步前,考生应先开启左转向灯,以提示其他车辆和行人你的行驶意图。
2. 变更车道:
当考生准备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对应车道的转向灯,保持至少3秒,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变更。
3. 通过路口:
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考生应先开启近光灯,以便于观察前方交通情况。
如果是夜间通过路口,则应开启远光灯。
4. 夜间行驶:
夜间行驶时,考生应开启前大灯,确保车辆在夜间能够被其他车辆和行人看到。
如果是在没有路灯的道路上,可以开启远光灯,但要注意不要影响对向车辆。
5. 雨雾天气:
在雨雾天气中,考生应开启雾灯,以增加能见度,确保行车安全。
6. 夜间通过没有路灯的窄桥、窄路:
在夜间通过没有路灯的窄桥、窄路时,考生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以提示对面来车。
7. 夜间同方向行驶的后车:
夜间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可以关闭远光灯。
8. 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
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考生应使用近光灯。
9. 夜间通过人行横道:
夜间通过人行横道时,考生应减速,并使用近光灯。
10. 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
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考生应减速,并使用近光灯。
以上是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灯光使用的基本规则,考生在考试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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