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要道信号鸣笛的具体规定如下:
1. 信号鸣笛的基本规定:
铁路要道口、道口、铁路平交道口、铁路桥梁、隧道等地方,应当设置信号鸣笛装置。
信号鸣笛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2. 鸣笛时机:
当列车接近铁路要道口、道口、铁路平交道口、铁路桥梁、隧道等地方时,应当提前鸣笛。
具体的鸣笛距离由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应少于100米。
3. 鸣笛频率:
鸣笛频率一般为每秒2次,即“嘟嘟”声。
在特殊情况下,如遇到恶劣天气、道口有障碍物等,可以适当调整鸣笛频率。
4. 鸣笛时间:
鸣笛时间一般不少于10秒。
在特殊情况下,如遇到紧急情况,可以适当延长鸣笛时间。
5. 鸣笛要求:
鸣笛时,列车司机应当保持注意力集中,确保鸣笛动作准确、及时。
鸣笛时,应当注意周边环境,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
6. 违反规定的处理: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信号鸣笛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违反信号鸣笛规定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