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中,属于公职人员的范围主要是指那些担任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职务的管理人员。具体来说,以下几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可以算作公职人员:
1. 国有企业中的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总经理等。
2. 国有企业中的副职以上领导人员:如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
3. 国有企业中的中层管理人员:如部门经理、科室主任等。
4. 国有企业中的其他具有行政职务的人员:如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负责人。
并不是所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都属于公职人员。例如,国有企业中的普通员工、技术人员等,尽管在国有企业工作,但不属于公职人员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如果同时具备公务员身份,则应按照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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