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递补规则通常是指当原选派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因故退出服务岗位后,如何进行递补的规定。以下是一般性的递补规则,具体规则可能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优先递补原则:通常情况下,优先考虑原服务单位同一批次选拔的未上岗人员,或者在同一地区、同一服务岗位的其他批次选拔的未上岗人员。
2. 公开选拔原则:对于原选派人员因故退出后产生的空缺岗位,应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递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3. 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需符合“三支一扶”计划的基本条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等。
4. 体检和培训: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并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以熟悉服务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 合同签订:递补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待遇保障等。
6. 服务期限:递补人员的服务期限与原选派人员相同,一般为2-3年。
7. 退出机制:递补人员如因故退出服务岗位,同样需遵循原选派人员的退出机制。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递补规则,具体规则请以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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