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通常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投资于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这类投资不符合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
以下情况下,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会被计入:
1. 初始确认:当企业首次取得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投资时,如果投资时不涉及或有对价或未结算的对价,或者虽有此类对价但可以合理估计,且该投资不满足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则该投资在初始确认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 投资变更:当原投资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后来因为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权益增加了,导致原投资不再符合其他金融资产分类条件时,需要将原投资转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 处置部分投资:如果企业处置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一部分,且处置部分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公允价值,那么需要调整剩余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账面价值。
4. 会计政策变更:当企业变更会计政策,原按照其他金融资产核算的投资需要重新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在会计处理时,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后续计量通常采用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直接影响利润表。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分类应参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实际业务的具体情况。在中国,企业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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