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及出纳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职责:
1. 预算编制与执行:
参与编制年度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调整建议。
2. 会计核算: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记录、汇总和编制会计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3. 财务报告: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分析财务报表,对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4. 内部控制:
参与制定和实施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5. 资产管理:
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
6. 财务监督:
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出纳职责:
1. 现金管理:
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算。
定期核对现金日记账,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2. 银行存款管理:
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转账和核算。
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3. 票据管理:
负责票据的购买、保管和使用。
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 财务报告:
参与编制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5. 内部控制: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防止财务风险。
6. 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与会计部门紧密协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及出纳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单位财务的合规、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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