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笔录的保存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通常有以下规定:
1. 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讯问笔录作为案件材料的一部分,应当长期保存。具体来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卷材料,应当自侦查终结之日起保管二十年,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
2. 对于治安案件等其他非刑事案件,讯问笔录的保存期限可能相对较短,但具体保存期限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
以上仅为一般性规定,具体案件的具体保存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讯问笔录的保存期限。如果需要了解某个具体案件的讯问笔录保存期限,建议直接咨询相关的公安机关或查阅相关的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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