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大学法硕招生中提到的“自筹”和“委培”通常是指以下两种不同的招生方式:
1. 自筹:
这里的“自筹”指的是学生需要自己支付学费。这种招生方式通常适用于那些有较强经济能力,不需要通过学校资助或奖学金来完成学业的学生。自筹生通常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 委培:
“委培”即委托培养,是指某个单位或机构(如企业、政府部门等)委托学校培养特定人才。这种情况下,委托单位会支付学费和培养费用,学生毕业后直接到委托单位工作。委培生在入学时就已经有明确的就业去向,其培养计划、课程设置等可能会根据委托单位的需求进行调整。
这两种招生方式反映了不同的学费支付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自筹生是自费学习,而委培生则是由委托单位承担培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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