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必须要有两路消防供水:
1.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
2. 地上建筑高度超过50米且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3. 地下建筑及半地下建筑;
4. 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分开设置,且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同时使用;
5. 消防给水管道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闭装置,并应设置消防水泵房。
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设置两路消防供水的,也应设置。
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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