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冷冻水产品的含冰量是受到国家相关规定的约束的。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4)等标准,冷冻水产品中的含冰量(即冰的比例)通常有以下规定:
1. 冷冻水产品中含冰量不应超过20%。
2. 对于冷冻鱼糜、冷冻鱼浆等加工品,含冰量一般不应超过15%。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新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出台而有所调整。因此,具体的含冰量标准应以最新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准。
消费者在购买冷冻水产品时,可以关注产品包装上的标签信息,了解产品的含冰量,以确保购买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也可以向销售人员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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