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中国高等教育中一个特殊的概念,它指的是以下五所学院和四所系:
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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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大学法学院(原北京大学法律系)
2. 清华大学法学院(原清华大学法律系)
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4.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原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
5.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原中国政法学院)
四系:
1. 武汉大学法学院(原武汉大学法律系)
2.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原华中理工大学法律系)
3. 吉林大学法学院(原吉林大学法律系)
4. 东北大学法学院(原东北大学法律系)
这些学院和系都是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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