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也称为现代汉语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语言。普通话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但现代普通话的形成是在20世纪初。
191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成立了国语统一筹备处,开始着手制定国音标准。1920年,国语统一筹备处发布了《国音常用字汇》,这被视为现代普通话的雏形。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了《国音常用字汇》作为国音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普通话。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普通话被确定为国家的通用语言。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汉字改革方案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的地位和推广要求。从此,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推广和使用。
因此,可以说现代普通话是在20世纪初开始形成的,而作为国家的通用语言,则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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