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级差制度主要是中国一些省份在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实施的一种招生政策。这项政策通常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中较为常见。以下是一些实施志愿级差制度的省份:
1. 河北省:河北省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同时,也采用志愿级差来调整考生录取顺序。
2. 山西省:山西省在平行志愿的基础上,也会实施志愿级差。
3. 辽宁省:辽宁省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同时,也有志愿级差的规定。
4. 江苏省:江苏省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同时,也实施志愿级差。
5. 浙江省:浙江省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同时,也有志愿级差的规定。
志愿级差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考生和家长在报考时,关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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