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在岗”和“在编不在岗”这两个概念在中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用工制度中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如下:
1. 在编在岗:
指的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既在编制内,又在单位正常上班,履行工作职责。
这类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全部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他们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对单位有较强的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 在编不在岗:
指的是虽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内,但未在单位正常上班,可能因为请假、病假、长期休假、挂职锻炼等原因不在原单位工作。
在编不在岗的人员通常仍享有编制内的待遇,但可能不包含一些与在岗工作相关的津贴和奖金。
他们对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相对较弱,但仍需履行一定的编制管理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种状态的人员管理方式有所不同:
在编在岗的人员,单位会对其进行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评估等管理。
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单位可能需要对其请假或休假情况进行审批,并定期了解其工作或学习情况。
“在编在岗”和“在编不在岗”的主要区别在于工作状态和履行职责的不同,以及由此产生的待遇和管理方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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