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高考分数计算方式与其他省份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原始分数计算:考生在高考中的各科成绩按照原始分数计算,即考试卷面得分。
2. 等级赋分:将原始分数转化为等级分数。广东省实行的是“3+1+2”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为必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门科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门科目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剩余5门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作为再选科目。
必考科目:原始分数直接计入总分。
首选科目:将原始分数按照一定比例转化为等级分数,具体转化方式如下:
将考生原始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例如A等级占20%,B等级占30%,C等级占40%,D等级占10%。
对每个等级设定相应的分数段,例如A等级的分数段为90-100分,B等级的分数段为80-89分,以此类推。
根据考生原始分数所在的分数段,将其转化为对应的等级分数。
再选科目:与首选科目类似,将原始分数转化为等级分数。
3. 总分计算:将必考科目、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的等级分数相加,得到考生的总分。
不同年份和不同科目的等级赋分比例和分数段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当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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