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和综合单价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
1. 定义:
招标控制价:是指在工程招标阶段,招标人对拟建工程所设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控制标准。它通常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用于控制工程投标报价的上限。
综合单价:是指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工程量所对应的价格,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等。它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计算得出的。
2. 目的:
招标控制价: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工程投标报价的上限,确保工程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综合单价:主要目的是为了计算工程项目的总造价,为工程项目的施工、结算和审计提供依据。
3. 编制依据: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规定、标准、定额以及市场价格等。
综合单价: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定额、施工方案等。
4. 应用阶段:
招标控制价:应用于工程招标阶段,作为招标人控制投标报价的上限。
综合单价:应用于工程招投标、施工、结算和审计等全过程。
5. 调整因素:
招标控制价:在工程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一般不得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招标人可对其进行调整。
综合单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综合单价可能会因市场价格、工程量变化、施工方案调整等因素发生变化。
招标控制价和综合单价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意义。招标控制价主要用于控制工程投标报价的上限,而综合单价则用于计算工程项目的总造价。两者相互关联,共同保障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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