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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大队在案件受理过程中有着明确的流程和期限。以下是关于劳动监察大队案件受理流程及期限的常见问题解答,帮助您全面了解相关事项。
问题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强迫劳动、劳动条件恶劣、非法用工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问题二:劳动者如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 书面投诉: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2. 电话投诉:拨打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热线;3. 网上投诉: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
问题三: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监察大队收到投诉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
问题四: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劳动者提供哪些材料?
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劳动者提供以下材料:1.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申请书》;2. 身份证件;3. 有关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4.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问题五:劳动者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查。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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