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通常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反复使用、不易消耗的材料,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周转材料可以计入以下科目:
1. 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成本。
2. 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用于核算已经领用到生产过程中的周转材料成本。
3. 周转材料——摊销:用于核算周转材料的摊销费用。
具体操作如下:
购入周转材料:借记“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领用周转材料:借记“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贷记“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摊销周转材料: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或实际使用情况,按月或按实际使用量计提摊销,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具体科目设置和核算方法可能因企业性质、行业特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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